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
 日期:2022-12-27   浏览:742   来源:济南市红色革命干部教育培训中心  返回列表

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

2022年第7号

一、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。

二、经国务院批准,自2023年1月8日起,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、控制措施;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》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。

特此公告。

国家卫生健康委

2022年12月26日

来源: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

来源:健康中国


<上一篇:漫画丨看重点人群如何健康管理下一篇:【回眸2022年网信发展这一年】这些互联网关键词,都曾与我们“不期而遇”>
0.231

展开
  • 微信扫码咨询
  • 微信扫描咨询客服
  • QQ客服
  • 陈老师 点击这里咨询陈老师
  • 刘老师 点击这里咨询刘老师
  • 杜老师 点击这里咨询杜老师